问:您好,我们是黄埔关区的一家贸易公司,我司进口了一批高档皮衣,但我司对海关核定的关税税额不服,觉得海关的算法不合理,我们想到法院起诉海关,请问交税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吗?或是提起行政诉讼后可暂停缴纳税款?请指教,谢谢!
答:当然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纳税义务人、担保人对海关确定纳税义务人、确定完税价格、商品归类、确定原产地、适用税率或者汇率、减征或者免征税款、补税、退税、征收滞纳金、确定计征方式以及确定纳税地点有异议的,应当缴纳税款,并可以依法向上一级海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