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相关法规参考条款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修订)
第一百一十一条 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5.涉外气象探测和资料管理办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