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匿财产]隐匿存款事实或隐匿存款账户

2011年04月08日08:01    未知    未知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常见情况:将平时积蓄或工资卡上的资金取出,另存于其他银行帐户中。离婚时,将所剩寥寥无几的工资卡交至法院质证,并声称其余钱款已用于家庭生活开支。

  处理对策:根据法律规定,只有六家部门才有权利查询银行储蓄,当事人以及律师都无权查询银行存款。因此,对于隐匿存款的解决,相对较为复杂,难度也较大。一般而言,夫妻在平时生活时,应注意收集对方取款的凭条,注意掌握对方储蓄的信息,特别对于开户银行以及资金账号。

从法院审判实践来看,如果:

  (1) 在知道一方开户行和账号的前提下,申请法院查询,一般不会存在问题。但

  (2) 仅知道开户行,不知道账号,查询在理论上是可行的,但法院是否接受申请以及查询力度不能保证,如果法院不配合,只得通过其他途径解决。此外

  (3) 即不知道银行账号又不知道开户行,法院无法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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