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本裁决为终局裁决,中级法院再开一次庭重新审理

2011年04月08日10:01    未知    未知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近日收到裁决书,裁决书写明: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我也阅读了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8条和第49条。这里我想问一下,如果用人单位不服这个终局裁决,依第49条向中级法院申请撤销裁决,这是否意味着我这个劳动案子要在中级法院再开一次庭重新审理一下,向仲裁开庭一样,然后中院做出最终判决。是这样吗。
法帮网www.fabang.com律师解答:单位向中院申请撤销,是要开庭的,如果撤销裁决,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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