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再次上调汽油柴油价格。发改委表示,成品油的销售价格分为“裸价”和“税”,按销售价格算,美国全国平均6.38元人民币,加州7.02 元人民币(均按现行汇率计算),略低于我国,但如果按不含税的价格算,全美平均5.64元人民币,我国为4.66元,还是低于美国的。且我国的油价远远低于欧洲,可以说,除了产油国,我国成品油的不含税价格是最低的。(《京华时报》4月7日)
早在2009年,中石化方面就曾宣称中国裸油价比美国低。倒也不是虚构,因为有数据为证。这种逻辑看上去没啥问题,但仔细一想却发现根本不是那么回事——裸油价终归只是一个“专业术语”,裸油价再低,对于消费者来说也没有任何意义。这就等于是让我们购买使用着含税的汽油,却去跟美国人比不含税的价格,然后得出一个“低于美国和欧洲”、需要进一步“与国际接轨”的涨价有理结论。
裸油价低于美国,但国人的实际消费支出和承受压力却远远大于美国。美国每升油只有平均0.74元人民币的税负,而中国每升油的税负却达3元人民币以上,这便是现状。既然销售价格在不断地与国际接轨,那么在流通和销售环节领域的各项税费也该“接轨”降下来,在高税负之下,去跟美国比“不含税的价格”,本身就是站不住脚的。
其实,无论是含税的汽油价或者是不含税的汽油价,跟美国或者欧洲发达国家都没有什么可比性。首先在于,国内石化行业是一个垄断市场,垄断产品的价格并非由市场供求双方自发调节,并不能反映市场的真实情况。另一方面,美国是全球经济最发达的国家,我们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人均收入和消费能力都大大低于美国人,怎么去比?同样的价格,在美国合理,在中国就不合理。因为商品的价格与民众的承受能力紧密相关,一旦不成比例,就说明价格中可能有水分。中国水平的收入去承受美国水平的油价,怎么看都令人无语。
需求的增长以及对外原油依赖度的提高,为成品油价格持续上调奠定了基础。成品油涨价并没有“原罪”,问题的关键在于:其一,全球经济一体化下国内商品价格不断与国际接轨,但国际化的价格仍附着着“不国际”的过高税费,导致民生压力过重;其二,国民收入增长和社会保障提高的速度滞后于经济增长的速度。在通胀压力下商品价格全面上扬——“发展中”的收入与“发达”的消费水平“联姻”,出现“矛盾”是必然的。这才是“含税油价比美国高”背后的真问题。从这个角度上说,降低税负和提高民生收入,在“含税油价比美国高”的语境下,已经成为很迫切的重要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