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待岗(再问)

2011年04月11日13:18    未知    未知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如果公司业务量减少,要求员工待岗是否可行?不是工资支付的相关条款: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法帮网www.fabang.com律师解答:法律是有这样的规定,实践中法院如何认定尚不清楚,但单位必须要有停工、停产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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