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咨询经济补偿金及双倍工资

2011年04月11日13:35    未知    未知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我于2006年10月6日进入浙江蓝天航空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工作,工作期间公司一直没有和我签订劳动合同,2008年12月中旬,公司考虑到租办公室的费用太高,不合算,想让我暂时在家上班,我不同意。12月下旬公司处于暂时停止营业状态,这期间我就一直停在家里,2008年12月31日,公司人事部在没有提前30天的情况下通知本人09年1月1日不要来公司上班了. 09年1月20日发放08年12月份的工资,未发放经济补偿金,另外工作期间的加班费也没有按规定发放,06年10月至07年4月的三金也没有补交,虽然口头答应以现金支付给我,但到现在也没有付。请问我可以申请仲裁哪些内容,由于我工作比较忙,想请律师代理,想问一下律师费大概需要多少?谢谢!
法帮网www.fabang.com律师解答:1/你可以要求单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双倍工资/06年10-07年4月三金/3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加班费。2/关于律师费建议你与律师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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