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您好,我们是宁波港的一家报关行,现在公司想去申请代理报检的资质,请问注册代理报检企业具体需要哪些条件呢?谢谢
答: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8号 发布《出入境检验检疫代理报检管理规定》,申请代理报检企业注册登记的企业(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人民币100万元以上;(三)有固定经营场所及办理代理报检业务所需的设施;(四)有健全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五)有不少于5名取得《报检员资格证书》的拟任报检员。
分公司以自己名义申请代理报检企业注册登记的,应当取得《营业执照》,具备前款第三、四、五项要求的条件,且总公司注册资金人民币100万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