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您好,我处是一家外国企业驻中国大陆的办事处,现国外总公司要出口可用作原材料的废钢铁到中国,听说可用作原材料固体废物国外供应商要在检验检疫机构备案,请问具体应该如何申请备案呢?谢谢!
答:根据家国质检总局令第119号 发布《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对进口废物原料的国外供货商、国内收货人实行注册登记制度。国外供货商、国内收货人在签订对外贸易合同前,应当取得注册登记。国外供货商具体注册登记事宜您可浏览中国海关律师网“办事流程”栏“进口废物原料的国外供货商注册登记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