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香港中转“未再加工证明”向哪个机构申请签发?

2011年04月13日15:03    未知    未知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问:您好,我司是广州一家贸易公司,现要出口一批货物,但因运输方面的原因,我司货物要先出口到香港,然后在香港装船运抵目的国,但客户要求我司要出具在香港未再加工证明,我司提供给客液请问该证明是由香港的哪个机构签发的?请多多指教,谢谢!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遍优惠制原产地证明书签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对需要在香港签署“未再加工证明”的普惠制原产地证明书,经给惠国确认,国家商检局(现国家质检总局)委托香港中国检验有限公司在香港负责办理签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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