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因新合同未签成,原合同终止,可以得到经济补偿吗

2011年04月15日09:27    未知    未知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我是03年3月新入公司的,至今正好5年。今年1月30日下午4时左右,公司人事综合部拿了新合同到项目楼盘里和我签合同,因合同页数过多人事急于带走,因此当时我没有签字,原合同到3月底到期,元宵佳节(即2月21日)公司下达“劳动合同终止通知书”,通知书中说是因我拒签,所以研究决定与我终止签订合同,公司未曾来了解与沟通,就单方面认为我是拒签了,像这样的情况,我可以得到经济补偿吗,补偿的标准倒底是根据我入职日期至今为计算还是根据新的合同法(即08年开始)出来后为计算标准??
法帮网www.fabang.com律师解答:1、合同到期终止的补偿是新的规定,从08年1月1日起计算, 你只能得到半个月工资的补偿。2、得不到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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