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工贸易边角料内销的完税价格问题

2011年04月15日10:59    未知    未知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问: 我司加工贸易手册目前在报核阶段,现计划将生产过程中的边角料内销给境内的一家回收厂,请问我司补税时的价格是边角料对应原料的进口时的价格吗? 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加工贸易边角料、剩余料件、残次品、副产品和受灾保税货物的管理办法》,海关按照加工贸易企业向海关申请内销边角料的报验状态归类时适用的税率和审定的边角料价格计征税款,免征缓税利息。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2015无销售许可证的房屋是否可以购买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海事海商动态知识排行榜
海事海商动态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Copyright© 2002-2015 www.fabang.com 法帮网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1019063号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