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您好,我们是一家建筑施工单位,现在我们企业准备以租赁的方式从日本进口一批施工用的工程车辆,请问海关在征收关税时如何计算租赁货物的完税价格?望能帮忙解答一下,谢谢!
答:海关总署令第148号 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租赁方式进口的货物,按照下列方法审查确定完税价格:(一)以租金方式对外支付的租赁货物,在租赁期间以海关审查确定的租金作为完税价格,利息应当予以计入;(二)留购的租赁货物以海关审查确定的留购价格作为完税价格;(三)纳税义务人申请一次性缴纳税款的,可以选择申请按照该办法第六条列明的方法确定完税价格,或者按照海关审查确定的租金总额作为完税价格。您可参阅该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