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本人与女友分手事宜咨询

2011年04月15日13:01    未知    未知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法帮网法律咨询】法帮网www.fabang.com网友咨询律师:我与前女友已分手。由于前女友为我流产过一次,并换上妇科病,女方要求本人承担医药费及营养费供给28000元,之后两方不再有任何瓜葛。现本人和前女友不方便见面,女方的事宜由前女友母亲代理。本人想问在法律上该怎么起草协议,女方是否要出具委托其母亲的委托书,是否需要公证?
【法帮网www.fabang.com律师解答】:你好!恋爱关系不受法律调整,既然你们双方已经协议好分手及分手费,则你们双方签字即可。你不放心对方母亲代签,可以要求女方出具委托其母亲代为签字的书面委托书。不能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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