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帮网法律咨询】法帮网www.fabang.com网友咨询律师:我那4岁三个月大的儿子在幼儿园收拾好橡皮准备吃午饭的时候,撞到讲台,右嘴角里外缝了三针,里面伤得较深。从2月23日开始,到2月25日,就花费了1600元。儿子右边脸肿起来,只能吃稀粥及牛奶。2月24日园方老师来看望,只道对不起,只字不提责任的事。医生说至少需要一周才会消肿。不知道儿子什么时候才能吃上饭,心里甚是担忧。因为经济问题,老公说再输一天液,想让儿子出院。请问幼儿园难道没有责任吗?孩子在幼儿园出了问题,这医疗责任难道应该由父母去承担吗?谢谢黄光新、钟光武律师。但是今天幼儿园老师说孩子是自己撞伤的,幼儿园不负任何责任。请告诉我,幼儿园应负责任的法律依据是什么?谢谢了!
【法帮网www.fabang.com律师解答】:幼儿园应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