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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日用小百货、杂货的商品归类问题

2011年04月16日12:03    未知    未知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问: 我们公司是做日用小百货,以进口欧美的高档厨房用品为主,品种众多。听说可以不用逐项申报,报个价格最高的即可,请问有何具体规定吗? 答:

您所指的应该是合并归类。根据规定,在所征税款与正常归类所征税款基本持平的前提下,一般贸易征税成批进口的杂项货物(如塑料或玻璃制厨房用具等日用百货等),可以适用简化归类。具体规定是,当此类杂项货物一次申报进口品种在5种以上,关税优惠税率在50%以下,单项价值不超过600美元的,除杂项食品外,可按货物中价值最大的货品合并归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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