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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整治器官移植 医疗机构违法可罚10倍交易额

2011年04月19日08:35    未知    未知      免费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本报讯 (记者 吴鹏) 到今年年底,卫生部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人体器官移植专项整治行动。卫生部也将会在各地开展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结果将在全国范围内通报。

  临汾长良医院状况已被上报

  日前,有媒体报道称,一名20多岁的湖南男子因为欠下赌债,想通过卖肾的办法偿还赌债,尽管后来他表示“不想做了”,但仍然在地下肾脏交易网络的胁迫下,在临汾长良医院被强行非法取肾。

  卫生部表示,一些非移植医疗机构违法违规开展人体器官移植手术,医疗质量和患者生命安全得不到保障,造成了非常恶劣的社会影响。

  卫生部要求,人体器官移植医师和其他医务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到非移植医疗机构开展任何形式的人体器官移植。

  根据《中国之声》报道,山西省卫生厅已经将临汾长良医院,从事非法器官移植活动的情况上报给卫生部,临汾市卫生局现在已经收回临汾长良医院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还有医院总护士长的护士执业证书。

  医务人员违法将吊销执业证

  卫生部称,对于违法医疗机构,要依法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交易额8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给予医疗机构限期改正直至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等处罚,同时降低或取消医疗机构等级。

  对于违法医务人员,依法吊销其执业证书;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撤职、开除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在人体器官移植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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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季度11人因疟疾死亡

  本报讯 (记者吴鹏)2011年4月26日是第4个“全国疟疾日”,卫生部昨日称,2011年1至3月,因患恶性疟疾死亡11例,均为20—50岁青壮年劳动力。

  疟疾主要是通过蚊虫叮咬人传播的。疟疾是由疟原虫寄生于人体引起的一种传染病。病情严重的患者还会出现谵妄、昏迷和休克,以及肝、肾功能衰竭,如不及时救治,有可能因病情延误而危及生命。

  据悉,目前中国疟疾发病人数从建国初期的每年3000万下降至2010年的7433例。

  卫生部称,近年来,由于外出务工、经商、旅游等人口流动频繁,输入性疟疾病例呈上升趋势,恶性疟死亡病例明显增多。根据全国传染病网络直报数据,2011年1-3月,因患恶性疟死亡11例,均为20-50岁青壮年劳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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