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某单位工作了2个多月,没有签劳动合同,没有约定试用期,工作2个月后单位告知我说单位现在不缺人所以不跟我签劳动合同,直到我离职时为止,单位只发给我1500元钱。我在离职后申请了劳动仲裁。单位却坚称我是因为熟人介绍才得到了面试的机会,不算是正规途径入职,而且在2个月之内就已经让熟人转告我:单位无意与我签订劳动合同。但是按照劳动法,在试用期内辞退员工是需要书面通知的,我离职时已快满3个月,一直未签合同,所以我申请单位支付我应得工资及按劳动法规定所应该支付的两倍工资。但是,单位不认为他们有错,要求我撤诉,甚至还有威胁的意思。我想问问看,我这种情况,申请劳动仲裁是正确的吗?裁决我获胜的机会大吗?
法帮网www.fabang.com律师解答:可以申请仲裁要求支付经济补偿和双倍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