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试用其一个月公司与我未签订合同,请问这合法吗?

2011年04月21日10:02    未知    未知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本人到公司上班已一个月,去面试时口头协议是,试用其一个月,我到今天上班是试用其过了2天,公司突然解聘我,在工作上我没有给公司造成损失。我要求公司多支付我一个也和我平时的加班费,请问我的要求是否合理。望给于支持和解答。谢谢!
法帮网www.fabang.com律师解答:试用期必须通过书面劳动合同的形式确定,否则双方建立正式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且应当足额支付加班工资,你的要求合理,可与用人单位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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