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有关台湾人在大陆工作的问题

2011年04月22日08:58    未知    未知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您好,我是一名台湾人,2006跟随丈夫前往上海工作,我丈夫是大陆籍人士.我目前就职于一家德国的贸易公司,2007年12月和公司签定了2年的合约,因此我的有效合同应该到2009年12月.在工作期间我的工作一直很尽责,也能很好的完成工作事项.日前我向公司询问过我的合约事宜,公司以不再续约为由,并和我协商;让我2009年10月底就可以不用进公司,公司也会付我薪水到2009年年底。我想请问这样公司这么做是否和大陆的劳动法?谢谢!
法帮网www.fabang.com律师解答:劳动合同经双方协商是可以的,不违反法律的规定。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2015我国法律对城镇居民房屋的补偿方式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劳动合同订立知识排行榜
劳动合同订立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Copyright© 2002-2015 www.fabang.com 法帮网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1019063号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