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罪、批准文件罪立案标准

2011年04月22日08:59    未知    未知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罪、批准文件罪立案标准

【立案标准】

根据刑法第174条第2款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伪造、变造、转让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应予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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