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叛逃罪立案标准

2011年04月22日11:41    未知    未知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军人叛逃罪立案标准

【立案标准】

根据刑法第430条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关于军人违反职责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

 军人叛逃罪是指军人在履行国家、国防事务以及其他军事事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危害国家军

事利益的行为。
  “叛逃境外”,是指通过合法或者非法手段叛逃境外的行为。
  “在境外叛逃”,是指在境外履行国家、国防事务以及其他军事事务期间,擅自离队或者与派出单位和有关部门脱离

关系,并滞留不归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因反对国家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而出逃的;
  2.掌握、携带机密级以上军事秘密出境后滞留不归的;
  3.出境后申请政治避难的;
  4.出逃后公开发表叛国言论的;
  5.出逃后投靠境外反动机构或者组织的;
  6.出境至交战对方区域的;
  7.出逃后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军事利益的。

;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2015无销售许可证的房屋是否可以购买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刑法详解知识排行榜
刑法详解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Copyright© 2002-2015 www.fabang.com 法帮网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1019063号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