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应该怎么赔偿或补偿?

2011年04月22日13:34    未知    未知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我是04年2月进单位,08年2月到期未续签。3月初单位又召我回来,当时口头协议算连续工龄并补缴金,又签合同至10年3月。现在单位不知道是怎么回事,要协商解决我们,给我补偿三个月。我问:为何不算我连续工龄,我合同未到期呢。他说:根据新劳动法就是这样的,还说他不是法人了,如果打官司也没人来理你。请问:新的劳动法真的是这样规定吗?我现在查12333看到,今年6月单位私自终止我的合同,怕我打官司在7月又续签合同补缴了四金(但我根本不晓得,今天才知道这种情况),现在领导要求我给予答复,到底肯不肯协商,我该怎么办?
法帮网www.fabang.com律师解答:1、你是上海户籍还是外地户籍?上海户籍的要看当时是否办理了退工手续。外地户籍看你的劳动合同日期、你的保险。2、建议详细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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