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私人公司工作,老板与我签的合同如下:第二条 工作岗位1、2、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业务、工作能力和表现,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重新签订岗位聘任合同。第三条 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1、甲方实行每周工作40小时,每天工作8小时的工作制度。5、甲方按期为乙方缴付养老保险金、待业保险金和其它社会保险金。第四条 工作报酬1、乙方的工作岗位为 软件开发工程师 ,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其中试用期工资为 2300元,试用期结束 2800元 。2、甲方根据国家、市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调整乙方的工资。3、乙方享受规定的福利待遇。 (注: 福利待遇: 房补200元,项目奖是工资的10%,括号内的内容合同上没有,但我们口头上说的,实际上我公司 每个员工也都享有这样的福利待遇)4、乙方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寒暑假、探亲假、婚假、计划生育等假期。但是,到第四个月末(就是发第四个月工资的前一天)老板找我说,说我技术水平不太好,就给我把正式期的工资只发2600,我当时因为经济困难就没说什么,不过我们的合同上正式期写的还是2800元,我现在在公司还差一个月就到期了,3、乙方享受规定的福利待遇。 (注: 福利待遇: 房补200元,项目奖是工资的10%,括号内的内容合同上没有,但我们口头上说的,实际上我公司 每个员工也都享有这样的福利待遇)我们合同上有"2、甲方根据国家、市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调整乙方的工资。" 这句话有法律效益吗?我能要回老板欠发我的每月的200工资吗?还有我有三个月的加班:加班时间共271小时====合计33.875天=============8月、9月、10月每星期的一、三、五、六加班,其中每星期一、三、五加班从 17:00----21:00 ,星期六从 9:00---17:001、现在我我合同还没到期,到期后今年的工资和加班费吗?2、合同到期后,我如果下一年再与老板签合同,我还能要回今年的工资和加班费吗?3、要回今年的工资和加班费,是否存在过期时间,4、我现在还在该公司,是否默认我承认我的工资是2600,5、老板发的福利在法律上是否就可以弥补每月扣我的200元,(我公司都有福利待遇,不过在合同上没有明确规定是什么福利待遇。(注:我手上有合同证明和加班证明)
法帮网www.fabang.com律师解答:如果有加班事实,可主张近两年的加班费,建议预约当面向律师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