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4月底的时候宣布部门解散(US高层电话会议通知),8月底要全部OVER的。同时local的HR告知了我们具体赔偿办法,以及公司会提前一个月给书面通知。接下来的这2个多月,大家都按照8月底拿钱走人的计划表安排自己以后的生活,有找工作的,出国的,继续进修的。。。。结果现在好像business有变动了,虽然我们已经从宣布的那天起没有活干了,但是想要拿钱走人很困难,今天有个同事终于斗争未果,因为新公司上岗的deadline到了,无奈选择自动辞职了。我们剩下的人,马上各自也要面临这个问题了。现在准备大家集体和公司方面交涉,不过大家心里都很没有底:1.4月份宣布解散很突然,而且是电话会议方式,之后尽管我们强烈要求,都没有得到任何书面形式的正式通知。想问一下,这种口头方式的通知,有法律效应吗?2.通知的时候说8月底会把department closure完成,如果现在公司要延期,我们能坚持最初提出的8月底吗?3.如果要走劳动仲裁,我们现在应该收集一些什么有利的证据呢?公司是500强背景,我们部门的故事也比较复杂。做为最底层的员工,我们现在面临的问题就是被公司裁了,还可能拿不到补偿
法帮网www.fabang.com律师解答:1、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应当出具书面通知。2、口头辞退如果单位确认是可以认定单位解除的。3、裁员程序应当合法,公司至少应当按你的工作年数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