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呼和浩特5月8日电 (记者贺勇)记者今天从内蒙古审计厅获悉:内蒙古去年对14名盟市厅局级领导干部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审计查出各种违法违规资金184.4亿元,移送纪委等有关部门处理案件线索11起。
这次审计的14名盟市厅局级领导中,盟市长2名、厅局长6名、事业单位领导人员4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2名。审计出的184.4亿元问题资金中,领导干部应负主管责任的57.2亿元,应负领导责任的101.4亿元。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和审计厅联合发布的2010年度审计情况通报显示,目前查出的主要问题有:一是隐瞒截留应缴未缴财政收入;二是滞留、出借、挤占挪用专项资金;三是违反规定收费、虚列支出、私存私放资金;四是违反规定预征、应征未征税费,先征后返、变相减免税和土地出让金等问题;五是工程建设管理中存在决策不当,造成工程停建、损失浪费以及未经批准擅自开工等问题;六是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七是财政财务收支中存在不实,内控制度不健全、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八是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也存在不实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