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方法是指在运用一定的调解纠纷的形式下,具体采取的解决纠纷的措施。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纠纷,应当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充分说理,耐心疏导,消除隔阂,帮助当事人达成协议。这是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纠纷最基本的方法。由于民间纠纷是复杂多样的,当事人的情况各有差异,因此,在调解纠纷时,应根据不同的情况,选择不同的调解方法,有时根据需要还可以同时结合使用几种调解方法。
常用的调解方法有:
(1)要以关心爱护的态度,疏导说理的方式,循循善诱的言语,苦口婆心,反复调解启发当事人的思想觉悟。
(2)要善于适用法律条文、政策规定和优良的传统教育当事人,提高他们的思想认识、道德观念。
(3)要善于利用当事人社会关系中积极力量来帮助说服当事人。
(4)要善于倾听双方当事人的意见,不可先人为主,偏听偏信。
(5)要善于调查研究,查清事实真相,找出纠纷的原因、争执的焦点和纠纷中的关键人物。
(6)要善于把说服劝导工作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
(7)要善于抓典型人、典型事,解决一件,教育一片。
(8)要善于适时回访,巩固调解成果。
(9)凡是涉及两个单位群众之间发生的纠纷,调解组织必须共同协商解决。
(10)要善于总结经验,推广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