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装修纠纷之后,业业主除了可以双方协商,进行调解、仲裁之外,还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提起诉讼的过程中,业主应注意以下问题:
(1)赔偿数额的确定。关于赔偿数额,往往是业主要求的比较高,而装修公司答应赔偿的又过于低,对此应区别不同情况来确定。首先,如果装修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则应按照此条款来计算;其次,如果装修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那么业主可要求装修公司按照实际损失来赔偿。当然损失的确定也是一个事实问题,每个人都有不同的看法。在这时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可以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以此来确定。
(2)业主应考虑诉讼成本的问题。采用诉讼解决纠纷,起诉方要向人民法院预先支付诉讼费用。涉及要求经济赔偿的诉讼费是按照索赔金额计算的:不满 1000元的,每件缴纳50元;l000元至5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四缴纳;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三缴纳;l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二缴纳;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一点五缴纳;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一缴纳;超过l00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零点五缴纳。按照以上计算方法,如果要求装修公司赔偿3万元的损失的话,那么就需要缴纳2010元诉讼费用。除此之外还需要缴纳聘请律师的费用和专业人员质量鉴定等费用。在这里要提醒业主注意的是,由于业主大多不是专业人士,对装修标准不是很了解,很可能自己从主观上认为.装修存在质量问题,如果一旦经过专业人员的质量鉴定而合格,这时业主就要面临败诉风险。最直接的后果就是,以上各种费用都要由业主自己来承担。
(3)明确诉讼请求。只有具备明确的诉讼请求,业主才可以提起诉讼。并且在请求权发生竞合的情况下,业主要找出对自己有利的诉讼请求,以增加胜诉把握和获得更多赔偿。例如在一起因装修污染,致使业主人身或者财产损害的案件中,就存在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竞合。首先,从违约的角度来看,业主与装修公司签订了装修合同。装修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并且装修后的房屋的空气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如果装修后的房屋空气质量不合格,很显然是装修公司提供的装修材料不符合国家标准造成的,因此其构成违约。在这时,如果业主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那么装修公司承担责任的范围仅限于对不合格产品进行更换或重做;其次,从侵权的角度来看,由于存在装修污染,从而导致业主人身和财产损失,这时装修公司应承担全部责任,包括业主的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这样看来,提起侵权之诉对业主更有利。但是,在具体的实践中,案件的情况是复杂的,并且对于每一个诉讼请求都要有相应的证据来支持,因此还是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4)在诉讼时效期间内提起诉讼。装修纠纷的诉讼时效是2年,从业主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但是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装修公司自愿履行义务的,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其如果反悔的,法院不予支持。
(5)业主应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首先,一般情况下,业主与装修公司可以在装修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法律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其次,装修纠纷虽然涉及房屋,房屋是不动产,但是因为双方当事人争议的诉讼标的是装修公司的装修行为,而不是不动产,因此不适用法律关于不动产纠纷专属管辖的规定;再次,如果业主与装修公司没有在装修合同中约定管辖问题,则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由此可得知,诉讼的优点是法院的判决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装修公司不履行义务的话,业主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是诉讼的缺点是纠纷解决的时间较长,要经过一系列的法律程序才能够得到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