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公司越级接物业管理项目,有何惩罚?

2011年06月13日11:24        www.fabang.com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建设部出台的《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第21条规定,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等级分三级,超越资质等级承接物业管理业务的企业将被罚款1万元以上。同时,物业管理企业超越资质等级承接物业管理业务的,将由相关主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l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物业管理企业出租、出借、转让资质证书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l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房产纠纷】二手房过户手续是怎样的?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业主维权知识排行榜
业主维权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Copyright© 2002-2015 www.fabang.com 法帮网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1019063号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