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避交5%的营业税能否采用赠予的方式买卖房屋?

2011年06月13日15:10        www.fabang.com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2006年国家为控制房价的过快上涨,出台了一系列宏观调控措施,其中包括未满5年的房屋转让时需交纳房价款 5%的营业税。有些购房人为避免多交5%的营业税,采取赠予的方式转让房屋。这种行为首先违反了国家税收方面的法律规定,严重者要承担刑事责任。其次双方以赠予的形式规避国家的规定,损害了国家的利益,按照合同法及民法的规定,双方签订的赠予合同应属于无效合同。而且买卖双方是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的目的,任何一方都可主张合同无效,对购房人任何一方合法权益都没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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