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前购房者应注意《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的哪些内容?

2011年06月13日15:48        www.fabang.com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商品房的形体进度达到一定程度时,才能办理预售许可证:七层以下的达到主体工程封顶;七层以上的,主体工程须建到工程预算投资总额的三分之一以上层数。

  《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以下简称《销售许可证》里面有许多文章,购房者验证时要仔细查看。

  从某种意义上说,买房买的是一种权益,而权益合法与否的关键之一在于该项目有没有五证,而五证中最重要就是《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因为没有前四证,在正常的情况下,开发商也不可能从相关的主管部门取得《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包括下列内容:预售许可证编号;开发商名称;项目名称;项目坐落地点;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地块编号;《房地产证》编号、栋数;批准预售的建筑面积,其中包含的各类建筑面积和套数、间数;发证机关、有效期;销售范围;用途;附注内容等。开发商拿出该证时要仔细看清每个栏目和内容是否确实无误。

  (1)看开发商名称(售房单位)这个栏目时,主要是摸清现在接触的售楼机构是否是合法的销售主体。一般售楼机构有两类:一类是开发商自身的一个下属部门,另一类是开发商委托的房地产中介公司,如果是后者最好能提供开发商的委托书以证明其合法身份。

  (2)看项目名称这个栏目时,也挺麻烦,因为一些项目在开发的过程中会有很多名字,购房者就有必要搞清楚几个名字说的是不是一回事。

  (3)用途这个栏目实际决定了物业类型,从开发商角度看,决定了项目土地出让金按哪类物业缴纳和土地使用年限,从购房者角度看,直接影响了将来物业收费标准的允许范围。一般为商业、住宅、公寓等。

  (4)销售范围是最核心的问题,一个项目的《销售许可证》既可以按楼座发,也可以根据物业的具体情况按楼层发。同一项目的不同楼座办证虽有先后之别,但有些开发商因为急于收回楼款,往往会用一期的预售证冒充二期的预售证。有些项目申报时有开发商自用房或合作方分成房,只能另行办理补地价等手续后才能进入市场,而不能以商品房预售。因此,要搞清项目的建筑面积与预售批准的销售面积是否一致。

  此外,发证机关及其公章必须清楚,必须是有权机构。而且《销售许可证》本身的年限也是个需要留心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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