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者收房时,开发商应提供给购房者的主要文件为“两书一表”。“两书”为《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这两者是以购买者购买的套(幢)发放,即每套(幢)住宅均应附有各自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一表”为《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另外,从2006年1月1日起,北京开始实施分户验收,因此,开发商在交房时还要向购房者提交《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如果开发商不能提供上述文件,购房者有权拒绝验房。
购房者收房时,开发商应提供给购房者的主要文件为“两书一表”。“两书”为《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这两者是以购买者购买的套(幢)发放,即每套(幢)住宅均应附有各自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一表”为《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另外,从2006年1月1日起,北京开始实施分户验收,因此,开发商在交房时还要向购房者提交《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如果开发商不能提供上述文件,购房者有权拒绝验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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