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财产

2011年06月15日08:31        法帮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财产

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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