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

2011年06月15日10:20        法帮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 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
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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