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建筑的法律构成要件

2011年06月20日10:53        法帮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我们认为违章建筑的法律构成要件是“违法”和“行政机关认定”,具体如下:

  第一,“违法”,即违反规范性法律文件当中的义务性或禁止性规定,具体表现为未取得或者超越用地许可、施工许可或规划许可。

  第二,“行政机关认定”,即除了符合以上要件外,还必须由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法定程序,运用自由裁量权作出是否违章建筑的认定结论,才发生法律效力。

  其中,“违法”要件是判定违章建筑的根本所在,可单独使用。如果违章建筑的违法性显而易见,如没有依法办理审批许可手续,则初步推定是违章建筑,或说性质待定。

  “行政机关认定”是一种形式上的正式判断,一旦经由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符合法定程序的最终认定,则成为法律意义上的违章建筑。行政主管部门作出违法性认定的依据是有证据证明涉嫌违建行为不具备合法手续。这里不再将“危害社会公共利益”作为违章建筑的构成要件,而仅作为行政机关决定对违章建筑的后续处罚方式的法定依据,一方面方便现实操作,另一方面这也是尊重行政机关对违章建筑的行政管辖权,给予其认定和处理上一定的自由裁量权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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