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应当采取下列措施保证业务的正常进行

2011年06月20日16:40        法帮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应当采取下列措施保证业务的正常进行:
(一)具有必备的服务设备和完善的数据安全保护措施;
(二)建立完善的业务、财务和安全防范等管理制度;
(三)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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