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人等从何时起可委托诉讼代理人?

2011年06月20日20:01        法帮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随时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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