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刑事案件诉讼指南 如何提出上诉?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本院第一审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者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 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原审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 以剥夺。
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如果期间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日期。
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法院第一审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