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商品房时应具备"五证" 国有土地使用证
本证是证明土 使用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获得了在一定年限内某块国有土地的使用权的法律凭证。按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房地产商转让房地产,必须与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照出让合同的约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依法登记领取土地使用权证书。否则房地产商不得转让房地产。有的房地产商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房并出售,这种情况下,房地产商肯定没有拿到土地使用证。因为按照有关法律规定,集体所有的土地,只有经依法征用转为国有土地后,该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方可有偿出让。领取土地使用权证书的房地产商,还要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进行开发建设。有的房地产商获得出某块地的土地使用证,但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不是建造商品住房,而房地产商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在这块土地上建造可在市场上销售的商品房,这种情况也是不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