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项目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1.公开招标。公开招标是指发展商本身或其委托招标单位,通过海报、报刊、广播、电视等手段,在一定范围内(如全市、全国,大项目甚至可在全世界)公开发布招标公告,或直接将招标通告寄给具有投标潜力的某些公司,以招揽具备相应条件而又愿意参加的如单位前来投标。
公开招标使发展商有较大的选择范围,发展商可以在众多的投标单位之间选择报价合理、工期短、信誉良好的承包商,同他达成承包合同,将工程委托他负责完成。这种公开竞争的方式会促使承包商努力提高开发项目的建设质量,缩短工期并降低成本造价。
公开招标通常适用于工程项目规模较大、建设周期较长、技术复杂的开发项目建设。此时发展商不易掌握确定的造价和控制工期,因而可以通过公开招标方式,从中选择提供合理标价和较短工期的单位作为承包单位。
发展商在公开招标时,应在招标文件中规定开标日期、时间和地点,并在评标委员会和投标人在场的情况下当众开标。开标后,各投标人的报价和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均应公布,并由发展商或委托招标单位负责人在承包商的每份标书上的报价总表上签字,从此时到授标前任何人不得修改报价。
公开招标应遵循规定的程序,这个程序将在下文详细叙述。发展商的评标准则应当公允合理。在评标期间,发展商与评标组织可以要求投标人回答或澄清某些含糊不清的问题,但不能要求投标者调整报价。发展商若希望调整价格,只能在评选出中标者后,在议标和签订合同时,通过双方协商,适当调整最后的合同价。
按常规,发展商公开招标项目应投标给最低报价者,除非该最低报价者的标价是不合理的或根本无法实现的。
总之,公开招标是目前建筑市场所通行应大力推行的招投标方式。发展商应尽量采用该方式发包开发项目的建设任务。
需要说明的是,公开招标过程需要经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因为发展商审查投标者资格及其标书的工作量比较大,招标支出费用较多。这些缺点可由“邀请招标”方式来弥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