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招标程序
按照一般要求,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招标程序大体有以下主要环节:
1.审查招标单位的资格。
2.报批招标申请书。招标申请书包括以下主要内容:项目名称、情况、概算;建设单位负责组织招标人员的姓名、年龄、业务简历、职务和职称;资金来源落实情况;图纸、场地等情况是否具备招标条件。
3.编制招标文件,编制标底,制定评标、定标方法。
工程招标文件一般包括项目名称、地址,工程内容、建设工期和现在基本条件,工程款项支付方式,技术质量要求,实物工程量清单,物资供应方式,投标起止日期、地点、合同主要条款等。招标文件由招标单位或委托咨询机构代编。一经发出,除另有规定外,一般不得变更。标底主要包括造价、工期和三材指标。目前标底的计价主要有三种计算方式:即以施工预算为基础的造价包干以平方米单位为基本的造价包干和以概算为基础的造价包干。标底编制后并送政府主管招标投标的部门或委托单位审查批准后封存,严加保密,一件招标工程只能编制一个标底。
4.发布招标公告或招标邀请书。可由招标单位根据工程要求和自身条件,研究确定采用招标的具体方式。
5,审查投标单位的资格。主要指招标单位要对申请参加投标的单位进行资格审查,
其中包括企业等级、曾承担过的工程范围和社会信誉等。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正式发出招标邀请书。
6.发招标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图纸等,组织投标单位现场踏勘和招标文件答疑。
7投标单位在提交投标书的同时,必须提交由其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保证金证明
书。投标单位中标后,如果拒绝承担中标的工程任务,招标单位有权向为其出具保函的单
位索取投标保证金。
8.开标。无论采取何种招标方式,开标都要公开进行,当众启封标书,宣体各投标企业的报价及其他主要内容,各单位标书全部宣布之后,由招标单位及公证部门当场检验标书,如果发现有的单位标书不符合招标规定时,可以动员投标单位撤回标书或宣布无效。
9.评标、定标。开标以后要根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决标原则,对各单位的标书进行评定。确定中标的主要依据是价格合理(在标底上下5%左右幅度),能保证质量和工期,经济效益好,社会信誉高等。为保证招标的公证性,可以招标单位为主,邀请有关部门及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5人以上单数,专家不得少于2/3,且政府主管部门的人员不介/、)进行评标、决标、确定中标单位。如果决标结果,有损于国家利益时,政府主管招标投标的部门有权予以否决。
10.发出中标通知书并签订承包合同。招标单位根据中标决定,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单位在接到通知后的一个月内,同招标单位共同签订承包合同。合同的主要内容必须与中标的标书内容一致,把工程造价、质量条件、违约责任等合同条款确定下来。如果发包、承包双方对合同条款有争议,应由地方主管部门仲裁。招标单位或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后撕毁,对方有权持履约保证金证明书,向其担保银行索兑保证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如果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还应补偿不足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