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应如何行使权利?

2011年06月23日09:07        法帮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不服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应如何行使权利?

  【问】不服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应如何行使权利?

  【答】按照新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规定,不服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决定书之日六十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在三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这是修改后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与原来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一点明显区别,原来的条例规定复议为前置程序,而现在复议与诉讼成为当事人的选择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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