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事故能否直接起诉到法院

2011年06月25日09:10        法帮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工伤事故纠纷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后,受害人要求用人单位赔偿其精神损害的,仍属于劳动仲裁前置案件,当事人必须向劳动仲裁委提起劳动仲裁,经仲裁之后不服的,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当事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如果因用人单位或者第三人的侵权行为造成工伤事故,受害人就精神损害赔偿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因此类案件实质上属于人身损害或者民事侵权案件,不属于劳动仲裁委的受案范围,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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