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订立竞业禁止和保密条款
用人单位在任用关键岗位人员时,应该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重点约定竞业禁止条款,将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视为劳动者的一项必备义务。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与劳动者签订保密条款和竞业禁止条款,同时在公司管理制度上予以严格把关,企业才能最大限度的减少人才和机密信息的流失,才能保证公司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