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昆明市为戒毒巩固学员回归社会设立的社区康复机构“和谐家园”,一名居民在编织车间工作。(6月14日摄)。新华社发
6月26日,温家宝总理签署第597号国务院令,公布《戒毒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戒毒条例》是禁毒法的配套行政法规,共7章46条,明 确规定戒毒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戒毒、综合矫治、关怀救助的原则,全面规定了自愿戒毒、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等戒毒措施相关内容。综合新华 社电
■ 解读
鼓励吸毒人员自行戒毒
条例规定,国家鼓励吸毒成瘾人员自行戒除毒瘾。吸毒人员可以自行到戒毒医疗机构接受戒毒治疗。对自愿接受戒毒治疗的吸毒人员,公安机关对其原吸毒行为不予处罚。
“戒毒条例最大的亮点就是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理念。”中国公安大学副教授李文君说。“我们过去的戒毒形式比较单一,一旦发现就需强制戒毒。现在更加注重尊重吸毒人员的基本权利,以不限制人身自由的社区戒毒为首选。”
“戒毒者具有病人、违法者、受害者三重属性。违法者要处罚,病人和受害者更应教育和救治,所以教育和救治应放在首位。”李文君说。
组织戒毒者劳动应付酬
根据戒毒康复场所集心理矫治、劳动康复、职业培训功能于一体的特点,条例规范了戒毒康复场所的管理,包括:戒毒康复场所应当为戒毒人员提供戒毒 康复、职业技能培训和生产劳动条件;应当加强管理,严禁毒品流入并建立戒毒康复人员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机制;组织戒毒人员参加生产劳动,应当 参照国家劳动用工制度的规定支付劳动报酬。
社区可设专职戒毒力量
戒毒条例要求,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工作需要成立社区戒毒工作领导小组,配备社区戒毒专职工作人员。
“关于戒毒力量专职化的规定也是条例的一个亮点。”李文君表示。
据了解,目前,上海、甘肃、浙江以及江苏无锡、福建厦门、云南昆明等地对社区戒毒工作开展了试点。但绝大多数地区社区还没有建立专门机构和工作队伍。
泄露戒毒人员信息追责
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还规定相应法律责任。
对公安、司法行政、卫生行政等有关部门工作人员泄露戒毒人员个人信息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