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法帮网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债务 >

债务人写下欠条后不承认是自己所写如何处理

2011年06月28日09:28        法帮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债务人写下欠条后不承认是自己所写如何处理

  近日,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债务纠纷案,通过笔迹鉴定,为原告讨回了公道。

  今年2月,谯某拿着一张2万元的欠条向龚某索要借款,但龚某一口咬定自己从没向谯某借过钱,欠条更是无中生有。无奈之下,谯某将龚某告上了法庭。

  法院依法委托司法鉴定所进行笔迹鉴定,结果证实,欠条上的签名笔迹系龚某本人书写。

  在证据面前,龚某再也无法狡辩。最终,法院根据鉴定结果,判决龚某归还2万元借款,并承担诉讼费和鉴定费共计1150元。(赵 辉 居敏晓)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2015我国法律对城镇居民房屋的补偿方式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债务知识排行榜
债务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Copyright© 2002-2015 www.fabang.com 法帮网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1019063号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
邛崃在线 邛崃在线 邛崃在线 邛崃在线 邛崃在线 邛崃房产 邛崃黄页 邛崃新闻 邛崃门户网站 邛崃求职招聘 邛崃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