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活动中的拍卖人的权利义务有哪些?
拍卖人享有以下权利:(1)、有权要求委托人说明拍卖标的的来源和瑕疵;(2)、认为需要时可以对拍卖标的进行鉴定;(3)、有权要求竞买人出具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以确定其竞买资格;(4)、有权指定拍卖师;(5)、依法主持拍卖活动,不受他人非法干涉。
拍卖人负有以下义务:(1)、应当向竟买人说明拍卖标的的瑕疵;(2)、接受委托后,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委托其他拍卖人拍卖;(3)、对委托人交付拍卖的物品有保管义务;(4)、委托人、买受人要求对其身份保密的,应为其保密;(5)、拍卖成交后,应按照约定向委托人交付拍卖标的的价款,并按照约定将拍卖标的移交给买受人;(6)、不得以竞买人的身份参加自己组织的拍卖活动,也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竟买;(7)、不得在自己组织的拍卖活动中拍卖自己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8)、不得与委托人串通,损害竞买人的利益;(9)、不得与竟买人串通,损害委托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