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程序中对拍卖机构是如何确定的?

2011年06月30日15:43        法帮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强制执行程序中对拍卖机构是如何确定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的规定,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的财产变价时,应当首选拍卖的方式进行。对于拍卖机构的选择的程序是这样的,原则上拍卖机构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后经人民法院审查确定;如果当事人协商不成的,从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或者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确定的拍卖机构名册中,采取随机的方式确定;如果当事人双方申请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拍卖机构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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