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13年分手 男子事后庭上要钱

2011年08月17日21:11        法帮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同居13年分手 男子事后庭上要钱

  同居了13年后,女子与男友分手并结婚生子,前男友起诉要求归还买房及装修款3万元,以及其他3万的财物等。8月3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此案。

  8月3日上午9时30分许,庭审一开始,在洛阳市工作的党大伟(化名),端着一杯茶水,戴着白色手套,提前坐到了上诉人席位。而他之前的同居女友、高校教师王小红(化名),则一直浑身发抖,时不时掩面而泣。

  党大伟认为王小红占有共有房屋不归还,向法院起诉,法院一审判令王小红支付党大伟购房及装修款人民币三万元,赔偿财产损失人民币一万元。随后,二人都不满而提出上诉。

  对于这套房屋,党大伟称购买和装修时自己出资了6万元,因此应该将其中的一半折返。此外,党大伟称,2006年4月15日二人分手后曾约定将电器、家具归男方,但最后也被女方强行拉走,因此要求返还上述财产,或者折价为3万元一并返还。

  庭审时,党大伟戴着白色手套翻找一张张证据,并一一陈述上述财产: 四门衣柜、两个双人床、沙发、茶几、电视柜等等。

  王小红否认党大伟曾经出资,称自己有工资,房子是单位的,马上就要收回了。王小红说党大伟分手后不断纠缠,以至于单位里人尽皆知。其认为,家具、电器在党大伟实际控制房屋时被拉走的,与她无关,不认可一审法院的判决。

  由于双方各持己见,党大伟也拒绝法院调解,法庭将择日宣判。

中国法院网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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