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给自己六岁的非婚生女上户口,一男子给女儿做了亲子鉴定,结果出来后却令人大跌眼镜,疼爱了六年的女儿竟然不是自己亲生的!该男子一怒将女童的生母告上法庭,要求将女童归其生母抚养,并向其索要经济赔偿十六万元。近日,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受理此案。
原告许先生与被告陈女士在未办理婚姻登记的情况下于2005年生育一女小美。因办理户口登记的需要,原、被告于2010年在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达成民事调解书,非婚生女小美由原告抚养。原告交完一万余元社会抚养费后于怀柔区汤河口镇派出所办理户口登记过程中,派出所要求办理非婚生子女办理户口登记时必须提供亲子鉴定证明,原、被告故委托北京华大方瑞司法物证鉴定中心对小美做亲子鉴定,2011年6月该中心出具的物证DNA亲子鉴定意见书结论显示支持被告是小美的生物学母亲,不支持原告是小美的生物学父亲。
这一结论给原告造成沉重的打击。原告认为,被告不仅在小美出生后至今未尽任何抚养义务,而且还隐瞒其孩子并不是原告亲生女儿的事实。原告在不知情的情况下6年中当小美亲生女儿般抚养、教育、爱护,为其支付全部生活和教育费用。
被告的行为不仅在精神上对原告造成了巨大的精神伤害,而且在经济上对原告造成损失。为此,原告请求法院判令小美由其亲生母亲被告陈女士抚养,同时返还原告6年中抚养小美所支出的生活费、幼儿园费用、医疗费,社会抚养费、鉴定费、精神损害赔偿费共计十六万元。
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中国法院网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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